一、應備證件

有效護照正本為唯一可接受之身分證明文件。請確保:

  • 護照為報名時所使用版本。

  • 若更換護照,務必於考前兩天通知考試中心,否則將無法應考。

  • 口說測驗當天亦須出示相同護照正本,未攜帶者不得入場、亦無法要求退費或更改考期。

※ 無需攜帶護照影本。

二、文具與飲水規定(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實施)

  • 禁止攜帶自備文具,考試中心將依考試類型提供文具:

  • 紙筆測驗:黑色原子筆一枝

  • 電腦測驗:鉛筆一枝 + 筆記紙一份

  • 橡皮擦、修正液、修正帶等一律不得帶入考場

  • 僅可攜帶全透明、無色瓶裝水入場,其他飲品不允許。

三、入場規定與個人物品管理

  • 考生進場前,需配合監考人員檢查並將以下物品置於置物區:

  • 電子設備(手機、平板、筆電等,須完全關機

  • 手錶與帽子(非宗教原因不得配戴帽子)

  • 口袋內所有物品(口袋須清空,否則視為違規)

※ 建議勿攜帶貴重物品至考場。 ※ 陪考者不得進入考場,請於場外等候。

四、考場行為規範

  • 禁止與他人交談,如需協助請舉手示意監考人員。

  • 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或離場,並請遵守聽力、閱讀、寫作測驗最後 10 分鐘及收卷期間禁止離場或如廁的限制。

  • 閱讀紙筆測驗進行時,不得翻頁修改聽力欄位答案。

  • 口說測驗結束後,請儘速離場,勿與其他考生討論考題內容

五、違規與舞弊處理原則

以下行為將導致取消考試資格,無成績、不退費,情節重大者將面臨全球禁考五年並承擔法律責任:

  • 冒名頂替、請他人代考

  • 偽造或竄改成績單

  • 擅自更換座位

  • 抄襲他人答案

  • 洩漏或複製試題

  • 撕毀試卷或答案紙

  • 試題尚未宣布開始即開卷

  • 主試宣布停筆後仍繼續作答

  • 擾亂考場秩序或其他經認定之舞弊行為

  • 擅自攜帶自行準備之文具入場

※ 考後若查明作弊事實,該次成績將取消,並依法處理。

若您對考試規範有任何疑問,建議考前主動聯繫考試中心確認,以確保當日順利應試。